级差地租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08页(439字)

租种较好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

因为这种地租与土地的等级相联系,故称为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形成的原因是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农业生产中的土地有限,尤其是优等地和中等地更有限。只靠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又不能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因而农产品价格会上涨。这种价格上涨的趋势只有使经营劣等地的农业资本家也能获得平均利润,才会停止下来。所以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以劣等地的生产条件决定的。这样,由于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农业资本家,因生产条件好,其农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从而都能获得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转到土地所有者手里就成为级差地租。它的源泉是农业工人创造剩余价值。土地本身的优劣或投在土地上的资本的生产率的高低的差别,只是形成级差地租的条件,并不是形成的原因。级差地租由于形成的条件不同,具有两种形态:级差地租第一形态或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第二形态或级差地租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