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商店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37页(333字)

即我国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零售商业(或服务性企业)。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小商、小贩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组成商业合作小组。合作商店是在合作小组的基础上自愿组成的。它是通过实行资金入股,统一经营,独立核算,共负盈亏并按资金股份进行利润分红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企业,后来它发展成退还店员股金,取消按股分红,并把它们的业务经营逐渐纳入国家商业计划轨道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

合作商店是我国社会主义商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营商业的助手和补充。它在活跃城乡经济,方便群众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城市和乡镇在各级商业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又组织建立了一些自筹资金、自办互助的合作商店和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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