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崇拜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81页(430字)

即把个别领袖人物神化和偶像化的现象。

个人崇拜不适当地夸大了领袖人物的作用,把领袖人物奉为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颠倒了领袖人物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是要领袖人物忠实于人民群众,而是要人民群众无限忠实于领袖人物;颠倒了领袖人物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使领袖人物凌驾于组织之上;把领袖人物主观意志视为决定历史发展的动力。领袖人物接受这种崇拜,就会骄傲自满,滋长主观主义思想作风,甚至把个人凌驾于党和国家之上,导致民主和法制的破坏,给党、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不幸。最早提出反对“个人崇拜”的是马克思。他在1877年11月10日致法国社会民主党人威廉·布洛斯的信中说:“由于厌恶任何个人崇拜,在国际还存在的时候,我从来不让公布那许多来自各国的承认我的功绩而使我讨厌的信件。”在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中,也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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