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阶级斗争为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91页(531字)

即把阶级斗争及抓阶级斗争作为党的政治路线的纲领和各项工作的指导原则,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

它的理论基础是认为在社会主义整个历史阶段资产阶级都将存在并时时刻刻企图复辟,是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国内的主要矛盾。但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的社会主义阶段,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

我国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已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因此,再以阶级斗争为纲就是完全错误的。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认识论根源是对社会主义时期阶级和阶级斗争状况的“左”的主观主义估量。以阶级斗争为纲导致了阶级斗争扩大化,并且是“十年内乱”的重要理论根据,给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局面开始从根本上扭转,它所造成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获得正确解决。我们党和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但是,取消以阶级斗争为纲并不是否认社会主义阶段存在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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