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436页(378字)

位于东经115°50′~116°30′、北纬40°02′~40°23′之间。

①1913年前称昌平州,1913年改为昌平县。②1948年改为昌顺县。③1949年复称昌平县。④1956年改为昌平区。⑤1960年复称昌平县。⑥1999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昌平县,设立北京市昌平区。

民国初年隶直隶省。1928年隶河北省。1948年隶察哈尔省。1949年复隶河北省。1956年划归北京市。

昌平区〔京〕 见436页“昌平区”。

昌北县 见438页“昌图县”。

上一篇:昆明市 下一篇:昌乐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