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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官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94页(210字)

由派遣国任命、在驻在国设置的领事馆内任职的人员。

他不同于外交使节,没有代表派遣国同接受国进行外交谈判的任务,但派遣国在接受国没有外交使节的情况下,经接受国同意也可承办外交事务。领事官员执行职务时,应与领馆所在地区即其辖区内的接受国主管地方当局直接接洽。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在接受国的法律和国际惯例或有关国际协定所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与接受国的主管中央当局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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