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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15页(439字)

准备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的接班人。

在我国也称“第三梯队”。1983年9月,中共中央批发的《中央组织部在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上的工作报告》指出,建设好第三梯队,挑选好后备干部,是当前干部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基本建设。搞好后备干部制度要做到:(1)根据实际需要,与领导班子“四化”建设的要求相衔接,选定必要数量的具有不同专业和特长的后备干部,并且要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2)严格掌握选拔条件,把好政治关、年龄关和文化关,坚持走群众路线,用群众推荐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真考察,精心挑选。

(3)对选定的后备干部,要定向培养,大胆使用,为他们尽快锻炼提高创造条件。还应挑选一批优秀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按照他们的专长,分配到基层锻炼,几年以后,可择优逐级提拔到适当的领导岗位上来。

在领导机关工作的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分期分批放到基层任职锻炼,确实优秀的要及时提任一定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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