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行政法辞典

决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359页(392字)

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性质所编制的报告文件,是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反映年度国家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

我国决算的种类主要有:(1)国家决算,由中央级决算和地方总决算组成,由财政部负责编制,报送国务院审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单位决算,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会计帐册及有关资料,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和程序编制,经国家财政机关审查批准的报告文件,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的执行结果,是国家决算的基础;(3)总决算,各级财政部门收到同级各主管部门报送的汇总单位决算后,进行审核登记,编制本级总决算。分中央总决算和地方总决算。

中央总决算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的单位决算汇总编成,各部门则根据其合计帐及所属单位决算进行汇编。地方总决算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总决算,由该级财政机关根据其总预算会计帐册、本级各单位决算和所属下级总决算进行汇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