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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06页(269字)

关于城市发展的纲领性规划,是城市各项建设的战略部署,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首要的和主要的阶段。

其任务是:根据城市自身条件和现状特点,结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区域规划,原则确定城市的性质、发展方向和规模,安排城市的功能分区、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人防、抗震、环境保护、旧城区改建等方面的规划,制定实施规划的步骤和措施。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先提交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然后实行分级审批。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总体规划,包括城市近期规划,它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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