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行政法辞典

专利申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91页(464字)

一项发明创造如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专利申请权属于该项发明创造成果的所有者。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

一件专利申请限于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一种产品所使用的外观设计;但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请求书,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2)说明书,应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包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实施的最佳方案等;(3)说明书摘要,简要地说明技术要点;(4)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提交请求书、有关照片或图片,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所属类别。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否则即被视为来要求优先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