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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560页(341字)

简称中国奥委会。

以发展体育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宗旨的中国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会员国组织。其任务是协调奥林匹克各体育项目在中国广泛开展,促进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的全面发展;协助其他全国性体育组织举办全国综合性比赛活动,与有关单项运动协会合作,选拔运动员组成中国奥运会代表团参加国际奥委会主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和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并提供必要的费用和运动器材。中国奥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执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及委员若干人组成。

国际奥委会的中国委员是执委会的当然委员并拥有表决权。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国际联络部、宣传部、竞赛部等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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