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93页(177字)
唐陆希声所传,「、押、钩、格、抵」五字法。
,以大指骨上节出力紧贴笔管内侧,略斜而仰。押,亦作「压」,是以食指第一节贴笔管外侧,和大指配合,约束笔管。钩,中指第一节钩住笔管外侧。格,也作「贴」,以无名指指甲于内侧挡住(又称「揭」,挡而推之)。
抵,小指衬托于无名指下(又称「辅」,小指紧靠无名指而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