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7页(246字)
指独立从事手工业、商业、饮食业、修理和服务业务的城乡个体劳动者。
在中国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区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税收上称为:“有证工商业户”或“有证商贩”;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照,而在集市上进行经营活动的个体商贩,税收上称为“无证工商业户”或“无证商贩”。对有证工商业户视经营情况,按一般规定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收;对无证商贩按临时经营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