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12页(194字)
受税务机关委托代行征税事宜的单位。
如供销社、信用社、市场管理部门、商业批发单位等。代征单位按税收制度规定办理征收业务,直接向纳税人填开完税证。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或限额,向税务机关办理代征税款的报解手续。为了使代征单位能够正确行使代征业务,税务机关应经常对代征单位进行辅导和检查,以防止发生差错和弊端。代征单位应积极协助税务机关完成代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