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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扣税法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84页(309字)

增值税用语。

以本期生产增值税应税完工产品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和本期销售费用中实际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作为本期扣除项目金额来计算本期扣除项目税额。采用“产出扣税法”的企业,计算扣除包装物金额时,首先应对“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进行成本还原,以求出这两部分各自耗用的包装物扣除金额。

求出之后,再运用“投入扣税法”计算扣除包装物金额的公式将这部分剔除,即为“产出扣税法”所耗用的包装物扣除金额。

其公式:本期完工产品应扣除包装物金额=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中包装物扣除金额+本期投入包装物扣除金额-期未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中包装物扣除金额。

见“投入扣税法”、“销售成本扣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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