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20页(192字)
西方国家对纳税能力的争议中主观学者的观点之一。
指征税时使所有纳税人牺牲同等的效用。根据边际效用的理论,前一个商品比后一个商品的效用要大,即每增加一个货币单位所带来的边际效用都要比原来的小。
因此,穷人的货币效用要比富人的大,对穷人征税就使穷人的效用牺牲比富人的大,所以,为使纳税人效用牺牲相等,就须对富人征以高税率的税。
见“能力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