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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商主义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69页(570字)

代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是西方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理论探讨”。

重商主义萌芽于15世纪末,到1 7世纪达到极盛时期,其代表人物有法国财政总监柯尔培尔、英国斯泰福、托斯·曼、意大利的斯卡卢非等。重商主义研究的核心对象是流通,并且把财富有唯一源泉理解为黄金货币,国家的强弱决定于贮存黄金的多少。因此,其提出的财政税收政策和理论无不与增加国家黄金相关。在税收理论上主要有如下观点:1.免税或低税以诱使工业原料的输入,降低本国产品的成本;2.高税以阻止外国成品输入国内市场,避免黄金外流;3.设置高额奖励金,以鼓励本国商品输出国外,换回黄金;4.用武力侵略殖民地,以掠夺外国廉价原料,并大量辆出本国商品,扩大对外贸易出超,以充裕国库,弥补税收收入。

重商主义者的财政税收思想摆脱了宗教伦理观念的束缚,极力讲求富国敛金之道,并主张对各行业实行国家干预政策,尤其重视税收杠杆在流通和对外贸易方面的运用,在税收思想史上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基本形式,仅仅从商业资本运动的表面现象出发,错误地认为流通过程是利润的唯一来源,重视商业而轻视农业,把税收的运用仅仅限定在流通过程之中。

因此,重商主义的生财观念基本上说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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