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03页(308字)
夏季征收的田赋。
中国从唐代起,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分别称夏税和秋税。秋税又称“秋租”或“秋粮”。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行“两税法”规定,“居人之税,夏秋两征之,……夏税无过6月,秋税无过11月。”(《旧唐书·食货志上》)宋夏税自5月半起征,7月底或8月初纳毕;秋税自9月初起征,12月半纳毕。元在江南仿唐两税法:秋征粮,夏税征木棉、布绢、丝绢等物品。
明规定夏税无过8月,以小麦为主,秋粮无过次年2月,以米为主,有时也可用丝、绢、绵、钱、钞等物折纳,行“一条鞭”后,夏税、秋粮大都征银。清分上忙、下忙两期征收。
夏、秋两季征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见“上下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