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422页(231字)
中国海关代理税务机关对进口货物按流转额课征各种工商税收的一种征收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从国外进口的货物,除征收关税外,还应当征收按产品流转额征收的各种税。例如产品税、增值税、盐税、进口产品调节税等。因为海关只主管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属于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工商税收,海关只能代征。
采取海关代征工商税收的办法,由海关一个机关统一征收进口货物应征的各税,简化了许多不必要的征纳税手续,也加强了工商税收的源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