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56页(251字)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包括行为、物和精神财富。行政法律关系客体主要是行为,这一点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物。而且,作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不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虽然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管理有关的行为也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既可以是金钱(如税收关系),也可以是实物(如行政征收、征用关系)。至于精神财富,通常是作为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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