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08页(198字)
中国台湾当局为了使各税的稽征程序与处罚有统一的规定,于1976年12月22日颁布的税捐稽征法,共计7章51条。
其内容有:“稽征法”与其他税法间适用的原则、适用的范围;以法明定税收在债务清偿中的顺序;有关税务稽征文书的送达及其效力;规定应征税款的较长检查追溯年限;行政救济、罚则等等。使纳税人的权责均得明确,使征收机关稽征权的行使可以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