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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08页(372字)

一国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对征税对象和纳税人进行管理的权限范围称为,税收管辖权。

由于世界各国之间的公民往来和经济交往日益增多,国内居住的除本国公民外,还有外国公民,从事经济活动的有本国公民和法人,也有外国公民和法人;他们的收入有来自本国的,亦有来自国外的,他们的财产有本国的,也有国外的等等。各国基于自己的主权,对于它们的收入、财产以及在本国从事的经济活动等,都有课税的权力。根据国际惯例,税收管辖权可按税源发生地来划分,亦可按纳税人居住地划分,或者把两者结合起来确定其税收管辖权。

各国从本身的经济条件和利益出发分别选择对己有利的税收管辖权,发达国更加侧重于维护自己的居民(公民)管辖权,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地域管辖权。发展中国家更加侧重于去维护自己的地域管辖权,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居民(公民)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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