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记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页(344字)

人事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目的是保存各种有关人事活动的资料。

人事记录在人事管理上有两种价值。其一,可为机关提供人员晋升、调任、奖惩等情况。

其二,可用于人事研究,以求人事管理方法与技术的改进。进行人事记录必须遵循如下原则:记录必须包括静态的和动态的资料;必须尽量使用可以比较及有意义的数字和词句;所有资料应列成一种格式和顺序,能够表示其相互关系;为便于迅速阅读,记录应尽量利用图表,并作一定的说明。

人事记录资料可以分三大类:(1)个人记录。包括自传、公务人员履历表、考绩表、人才登记表等。(2)团体记录。包括本机关各部门或各机构的资料,如职员考绩统计表、请假登记簿、考绩清册等。(3)工作记录。包括工作计划表、工作报告表、其他人事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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