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行政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0页(260字)

国家管理工业的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规对工业生产活动实施的行政管理。

我国工业行政管理机构分为两级,中央为国务院及所属有关部委,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管理工业的厅(局)、科(局)等。其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各项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工业发展规划;领导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推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和厂长负责制、健全各种生产责任制以及各种奖惩制度等;负责管理工业干部的教育、考核、选拔、任免、奖惩、退休等工作。

其中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是工矿企业单位内行政管理的最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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