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46页(244字)

英国行政法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又称为“无偏见原则”。

指行政机构在执行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必须奉行不偏不倚的立场,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对有关案件的处理持同一原则,不因有关单位或个人同行政机构的关系程度而区别对待。法院在处理民、刑事案件中通常是作为第三者而出现的。

而行政机构在处理行政纠纷、制定行政规则的过程中,一般是作为与事者一方参加,因此,公正原则对维护行政机构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对公正原则的违背将导致对某一行政决定的司法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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