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48页(348字)

由政党、政府机关、组织、杰出的政治人物根据反映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法律制定的、指导解决各种公共事务的政策。

公共政策是一种带有倾向性、有意识的对于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所作的选择,有着强烈的目的性和方向性。它排除一切无意识和偶然的活动意向。公共政策还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是政党、政府机关、组织和杰出政治人物进行活动所遵循的基本方针。公共政策有短期、中期、长期之分,在单位时间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由于它介于法律与决定之间,因此不具有在特定空间内的伸缩性。一项公共政策的形成始于某种要求,经过制定和表达,然后是输出,即政策的具体体现。因此一项公共政策执行的结果及其评估又是彼一项公共政策形成的必要前提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政策还具有有效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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