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47页(672字)

简称“公关”或“P R”,是政府、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为取得社会、公众的信赖和了解,通过传播媒介和其他途径,提供有说服力的材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良好关系,以促进事业成功的一门学问。

公共关系学这一学科的出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随着封闭性的小生产转变为开放的社会化大生产,人们分工越来越细,产品也由个人的产品变为社会的商品。商品集聚了繁复交错的社会联系,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也因商品交换而频繁、复杂。

作为一种沟通和联系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手段——公共关系工作,也成为事业成功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在美国,几乎所有大一些的企业或公司都设有公共关系部门;此外,全国还有各种类型的专业的公共关系公司,其业务包括政治、经济、金融、传播、调查、咨询等等。

在各大学中还普遍开设了公共关系这一门课程。公共关系应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应该做些什么,很难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模式。

一般来说,公共关系的目的,是通过深入细致的具体工作,树立组织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公共关系工作包括四个基本环节:(1)调查搜集事实和意见,分析评估组织在一般公众或特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从中发现问题。(2)据此调整组织的全面政策和各部门的或针对特定公众的方针政策,再进一步确定公共关系工作所要达到的近期和远期的目标,并制订公共关系方案,设计具体活动项目。(3)传播并沟通。

即根据方案确定的步骤和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把组织的所作所为传播扩散到公众中去。(4)评估和调整。

即根据原定的目标,吸收信息反馈,检验实践成效,用以调整下一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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