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授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43页(484字)

授权的一种,指行政组织内部上级将一定职权和责任委任给下级行使和担负的行为。

在行政授权关系中,被授予权责的部门或官员在上级监督之下有相当自主的行动和对事务的处置权,授权者对被授权者持有指挥和监督的权力,被授权者有报告及完成的责任。行政授权必须与行政法律关系上的代理、助理和一般组织分工有所区别,它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行政授权有三种形式:(1)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前者指上级对下级的一般指示,为广泛事务性的授权;后者指上级对下级就特定事项的指派。授权的职权范围均有明确规定。(2)书面授权与口头授权。前者指上级以正式的文件向下级授权;后者指口头形式的授权。(3)正式授权与非正式授权。前者指根据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授权行为;后者指无法律特别规定的或不按法定程序做出的授权行为。完善有关行政授权的制度和程序,对行政组织的建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可以减少行政首长的工作负担,有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考虑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可以加强行政组织各级成员的责任心,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可以发挥专门人才的作用,弥补领导者的不足。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