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支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52页(493字)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规定的行政任务,实现国家下达的事业计划所必需的费用开支。

行政事业支出主要是非生产性支出。国家行政事业支出的内容是由国家的性质与职能决定的。

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行政事业支出的内容和要求是不尽相同的。

我国行政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可划分为下列几项:(1)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

(2)支援农村生产支出。(3)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

(4)城市维护费。(5)商业部门事业费。

(6)城镇青年就业经费。(7)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9)其他部门事业费。

(10)行政管理费。我国行政事业支出按行政事业支出的性质可划分为:(1)人员经费(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休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助学金)。

(2)公用经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

(3)其他费用(聘请外籍专家经费、出国人员费用、出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来我国实习人员生活费、牺牲病故抚恤费、烈军属复员军人补助费、残废抚恤费、退休费等)。

(4)差额补助费,主要是指实行收支挂钩管理等事业单位的补助费和机关托儿所、幼儿园的差额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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