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02页(270字)

国家对有关兵役问题所作的规定,是国家的一种基本军事制度。

目前,世界上的兵役制可分为义务兵役制和志愿兵役制两种。各国的兵役制对服役时间规定不一,但一般志愿兵的服役时间要比义务兵的服役时间长。兵员的征集主要可分为平时征集和战时征集两种。前者是全国性的定期征集;后者是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对所有预备役军人进行的征集。

兵役制度中还包括对军种、兵种、军衔等的规定。军种一般划分为海、陆、空三大种。兵种的种类较多,而且随着军事科技的不断发展,兵种将越来越多。军衔大体可分为元帅、将官、校官、尉官四大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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