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05页(225字)

一种消除、让与和放弃自己固有的或针对他人而言的要求、权利的行为。

行政法中的免除是指,有权机关依法使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特定对象不再承担一定义务的一种行政措施。免除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当事人的行为、法的实施等多种途径产生。免除的表示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的免除是直接通过当事人的行动或其他合适方式作出的。默示的免除则是从特定一方的行为中推测的。如税收机关免除特定人的纳税义务。免除须根据特定人的申请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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