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16页(269字)

又称“分级制”或“系统制”。

行政机关的一种组织形式。指一个行政机关纵向分为若干层次,形成隶属关系。上下级所管业务性质基本相同,但它们管辖的范围随层次降低而缩小。

例如,省政府和县政府在管辖的空间范围上有大小之分。

层级制的优点是:(1)权力由上到下呈集束性衍射,便于统一指挥。(2)上下级之间业务相同,主管人员出缺,或下级提升,或平行对调,均易胜任。其缺点是:(1)机构层级越高,规模越大,如不兼采机能制,难于单独运用。(2)上下级之间沟通若有失误,或决策失当,或执行有偏,均会造成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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