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决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35页(542字)

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

国家预算执行到年末,即进入预算执行的终结阶段。根据执行结果,要编制国家决算。编制国家决算,对于总结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研究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与平衡收支等方面的经验教训都有重大意义。

国家决算的编制的准备工作,通常包括:(1)各级财政部门对各地区、各单位颁发编制决算的规定。

(2)各级财政部门修订并颁发决算表格。(3)各级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进行年终收支清理。国家决算的编制程序是:(1)由执行预算的基层单位先编制单位决算,经单位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2)主管部门汇总了基层单位的决算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将本级各主管部门汇总的单位决算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直接掌握的收支项目,连同所属下一级总决算,汇编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决算上报财政部。(4)财政部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决算汇编成地方总决算,再连同中央级总决算一并汇编成国家决算。(5)国家决算编成后,报送国务院审查,并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审查与批准。国家决算的批准,是和批准新年度的国家预算同时进行。

地方各级总决算,由地方财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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