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资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7页(220字)

由省、市、自治区等地方物资分配机构支配的物资。

它主要包括:(1)地方企业(除统配厂、矿外)生产的由地方分配的物资;(2)统配厂、矿地方分成物资;(3)地方外汇进口的物资;(4)由地方支配的期初库存;(5)地区之间交流协作取得的物资;(6)其它由地方支配的物资等。今后随着国家统配资源的缩小,地方资源将有所扩大,但不能上边放,下边收,有一些地方支配的物资,应下放给企业自销,以进一步搞活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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