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价返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41页(616字)

将计划内物资投放市场,执行同一市场价格,对持有计划分配指标的用户返还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

它是石家庄市在实行物资价格双轨制情况下,变双轨价格为同一市场价格,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搞活物资流通的一种做法。石家庄市物资价格改革的第一步是将计划外物资价格放开,第二步是计划内外物资实行同一市场价格,差价返还;第三步是实行补偿基金制度,即根据生产企业的消化能力及社会承受能力,逐步减少价值补偿,将其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于开发短线物资资源。到1987年底,石家庄市物资价格的第三步改革已取得重要成果,主要表现在:扩大了用户采购生产资料的选择性、自主性;拓宽了物资流通渠道,保证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压缩了社会短线物资库存,改善了物资库存结构;有效抑制了倒卖计划内短线物资的投机违法行为。

差价返还不单纯是一种价格改革手段,它实质上是物资计划分配机制向市场流通机制转化的一种过渡形式;以原有计划分配机制为基础,以价值补偿为条件的物资流通市场化是其基本特征。

它是实行物资流通双轨制情况下,继续深化物资体制改革的一种途径。对石家庄市物资部门实行的差价返还办法,一些同志提出异议,如逐年按比例减少补偿基金,使用户同物资部门矛盾加深;补偿基金发放手续繁杂,发放不及时等。

目前,各地在学习石家庄市物资部门的差价返还经验的同时,又有一些创新,如在例行二次结算时,进行价差返还,简化了返差手续,保证了价差返还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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