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服务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0页(490字)

全称“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从事综合物资信托服务经济活动,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它不受行政、行业和企业隶属关系限制,接受客户委托,通过开展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以及组织物资调剂、展销、协作等信托服务业务,兴办生产资料商场,提供物资购销交易,展销场所,组织社会物资资源,做好产需衔接,疏通购销渠道,扩大物资交流,以满足社会对“少”、“小”、“急”、“难”物资的需要,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它的信托业务内容广泛、综合,服务对象包括城乡企业、事业、国防、科研、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服务形式机动灵活,并通过与各级物资供销企业配合,以及与遍及全国的物资服务企业建立联号作业,形成全国信托服务网络,发挥着拾遗补缺的作用。

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物资资源,来自社会各行各业;所需要的资金,主要由委托单位拨入,完成委托任务后进行结算,并按服务业务内容、服务业务量和服务业务收费标准,取得信托业务收入,以抵补服务业务支出,实现盈利。

为适应搞活物资流通,扩大物资市场的需要,有的物资服务企业在开展信托服务业务的同时,还兼营供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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