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企业经理负责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63页(225字)

经理对物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指挥,并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的一种制度。

经理是物资企业的统一组织者和指挥者,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经理对本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和生活福利问题,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有权作出决策,并统一发布命令。实行经理负责制,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也是搞好物资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因此它是我国现阶段物资企业领导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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