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67页(231字)
通指作为指数化因素比较基础的时期。
用以对比的时期,称为计算期或报告期。指数基期的选择,服从于编制指数的具体目的与要求,以及指数化因素本身的客观波动程度。为利于研究社会现象的变动趋势和规律,通常指数的基期以社会政治经济稳定的时期为基础。在加权指数法中,指数化因素的基期,同指数权数资料的所属时期,是本质不同的概念。
理论上二者可以保持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实践中力求保持二者的一致,以利于指数的测算及指数间的相互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