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关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50页(194字)

亦称“复合关税”(Compound Duty。

对一种商品同时征收从量税和从价税的关税。可分两种情况:一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一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加征部分都是为了加强关税的保护作用和增加财政收入。比如日本对每只价格在6000日元以下的进口手表,征收协定关税为从价税的15%,加征每只150日元的从量税,以限制这类表的进口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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