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58页(252字)

亦称“远期外汇”。

由买卖双方订立外汇买卖合同,规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和交割日期,到约定日期才按合同条款完成交割的外汇。交割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不等。交割期一年以上是较少的。期汇交割通常委托银行经营。买卖双方可利用期货交易避免或减少汇率浮动可能造成的损失。期汇交易是银行或进出口商进行套头交易(见“套头交易”)和互换交易的重要手段,也是外汇市场重要的经营业务之一。

外汇投机商也经常利用期汇交易投机。期汇规定的汇率称为期汇汇率或远期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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