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67页(429字)

对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各国经济开发项目提供长期资金的地区性金融机构。

1966年 11月成立,同年12月营业。目前成员国有亚太地区及欧美的43个国家和地区,总行设在菲律宾的尼拉。

该行宗旨是协调本地区经济合作,促进本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银行设有理事会、执行董事会、行长。全部投票权的20%由成员国均摊,80%依照成员国拥有股份的比例来分配。贷款对象为亚太地区成员国政府及其担保的企业,以及与本地区发展有关的国际机构。

亚行的资金来源为成员国缴纳的股份和发行债券。银行的基金分为普通基金和特别基金。

与此相适应,贷款也分为普通贷款和特别贷款。

前者发放给较富裕的发展中国家,期限12-25年,宽限期2-7年,利率较高;后者给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不收利息,只收1%的手续费,期限可达40年,宽限期10年。

贷款采取直接对项目贷款的形式,审批较严,专款专用。另外亚行也常与其它银行联合贷款,并为一些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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