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尔群岛捕鱼禁则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2页(378字)
马绍尔群岛《海洋资源管辖权法》第8.414条禁止的行为中规定,下述各项对于任何人都是非法的:(1)违反本法任何条款或根据本法颁发的任何规章或许可证;(2)在可适用的许可证期满或被吊销后,或在中止期间,使用任何渔船在马绍尔群岛专属渔区或扩大的渔区内从事捕捞;(3)拒绝实施本法条款的任何受权官员登船,对使该官员在进行与实施本法、规章、许可证或协定中与本条(1)项有关的任何搜查或检查时受到限制;(4)以暴力攻击、反抗、阻挠、妨碍、恐吓或者干扰任何受权官员进行第(3)项的搜查或检查;(5)反抗对任何禁止行为的合法阻止;(6)蓄意对违反本法或保存的鱼货进行装船、运输、提供销售、贩卖、购买、进口、出口或保管控制或占有;(7)以任何方式干扰、拖延或阻止对另一个人的拘押或逮捕,明知该人违反了本条禁止的任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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