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16页(274字)

普通合同的对称。

双方当事人根据国家经济计划签订的合同。例如社会主义组织之间根据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指标订立的供应合同。计划合同的订立必须以国家计划为前提,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国家允许当事人选择订立合同的对方,但必须通过合同落实国家计划,计划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的要求,当事人只能在国家计划指标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计划合同违反国家计划时合同无效,计划任务变更或撤销时,合同也随之变更或消灭。

计划合同的完全履行就是国家有关计划的完成,信守合同纪律,认真履行计划合同,是社会主义组织的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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