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商业大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7页(317字)

自1986年12月2日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

规定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3个月之日起试行。主要内容包括:1.立法原则、适用范围、破产条件、受理机关、诉讼程序;2.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3.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及其职权;4.对申请破产企业进行整顿的要求和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5.破产宣告;6.破产清算、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7.破产财产构成和清偿顺序;8.对破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处理等。《破产法》的公布和实施,对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加强经济责任制和民主管理,改善企业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