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356页(195字)
“非计划价格”的对称。
国家统一确定的价格。按物价管理权限,由中央、地方各级物价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制订、调整和管理的价格。它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价格,是由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是对价值规律的自觉运用。是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基础上的。
在我国价格体系中,包括计划价格和市场形成价格即非计划价格两部分,都发挥着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