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数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29页(686字)
我国旧时商业记数划码所通用的数目码子。
是从商业实践中自发产生的,很难追溯其源流。春秋战国时期,各种铜铸币,如:空首布、平首布、针首刀、尖首刀、明刀等,往往在币背铸有数字,作为号码。例如尖足布上有一、二、三或川、、X或R、或介、七、X、、十等,是后来商用数码的萌芽。演变到宋代,商用数码逐步形成,司马光《潜虚》中,即记有纵体数码字。元代李冶《测园海镜》中,又根据新莽的布币及《潜虚》中数码略加变化,写成纵横两体数码字。它的横体是:一、二、三、、、上、、、、十等,这与后来流行的商用数码很相接近。
清末、民初,各地商人通用的商码,在上海一带华中地区,称为“苏州码子”;在西北地区有俗称“炭码”的;在华北、华南地区数码相同,但或另有名称。这种数码笔划简单,可自上而下纵写,又可自左而右横写,用于写水牌行市、标价、运筹计数等颇为方便。
其中“一、二、三”数码,还可以纵横相间书写,以免笔划混淆,如:21333”,可写为“二1三川三”。商人书写正式单据、契约,特别是开支票、汇票时,则不用数码而用大写繁体数字,以免涂改。此外,由国外传入的数字有二种:一是罗马数字,多用于货印和唛头的编号、钟表刻花、书籍卷册等方面。它原只有7个数字:Ⅰ(一)、V(五)、X(十)、L(五十)、C(一百)、P(五百)、M(一千)。
根据“左减右加”原则,可演算出一切数目,例如,于L之左列X,成为XL,即为40(=50-10);于L之右列X,成为LX,即为60(50+10),余类推。二为阿拉伯数字,1、2、3、4、5、6、7、8、9、0,是世界通用的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