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34页(712字)
近代西方殖民主义者为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而经营的毒品贸易。
鸦片又名阿片,为英文Opium的译音,由罂粟加工而成,具有强烈的兴奋、麻醉作用,吸者容易成瘾,对身心健康有严重影响。鸦片输入中国始于唐代、但为数不大,只供入药需要。
16世纪以后,英、葡等西方殖民主义者侵入印度,英国东印度公司诱使当地居民种植罂粟,制成鸦片,大量输入中国,以抵销对中国贸易比逆差和满足英属印度政府的财政需要。到19世纪30年代末,输入中的鸦片达3.5万至4万箱,价值1000多万元,占当时中国全部进口货值的50%以上。
鸦片的大量输入,造成中国对外贸易的逆差,白银大量外流,对人民生活和政府财政带来严重危机。1838年底,道光皇帝委任林则徐为钦差大臣、两广总督到广东查禁鸦片,英国政府为维护鸦片贸易对中国发动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战后,鸦片贸易虽然名义上仍为非法,但实际上默许走私,每年输入量超过战前的最高水平,达5万箱左右。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被迫同意将鸦片改名为洋药,允许征税输入。
从此,鸦片在“合法”的外衣下大量涌进中国。据海关记载,1879年,输入鸦片达到83051担,价值36,536,617海关两。与此同时,国内也大量种植罂粟,烟祸遍及全国。1907年,清政府照会英国驻华公使,以中国减少种植罂粟和吸食鸦片为条件,要求英国逐年减少对中国的鸦片输入,十年为期禁绝。
1911年,中英签订《禁烟条约》,约定1917年禁绝鸦片进口,1918年,鸦片除作为特定的药品以外,不再作为合法商品进口。但是,鸦片走私依然普遍存在,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毒害中国100多年的鸦片贸易才被彻底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