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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办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39页(730字)

也称“康白度”(葡萄牙文comprador的音译)。

旧中国为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服务的中间人和经理人。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买办”一词,中国早有,明代专指采买供应宫廷用品的人。

清代鸦片战争以前,专指为广东商馆的外商服务的中国采买人和管事人。

当时的买办由中国政府特许的“十三行”所指派,数量与职能都有一定限制,主要是由中国封建政府所控制的。鸦片战争以后,开放通商口岸,允许外商任便与华商交易和自由雇佣买办,“中国地方官勿庸经理”。这样,买办即成为外国洋行开展业务活动的代理人。起初,新开通商口岸的外国洋行所雇佣的买办,大多是广州原有的买办或他们的故旧,如上海的买办“半皆粤人为之”。其后,江浙地区以经营丝、茶为业充当买办的人也不少。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深入,买办的数量和势力不断增长。19世纪60年代初,买办“已于士农工商之外,别成一业”。到甲午战争前后,全国的买办达万人以上。

中国买办是外国洋行雇佣的代理人,他们之间一般立有保证书或合同,对所经手的交易、银钱和货物、雇用的人员以及往来客户的偿付能力等,都负有全部保证责任。买办在洋行中设有自己的“买办间”(也称华账房),开展业务活动。洋行按规定付给买办一定数量薪金和开支费,作为雇佣的象征,其主要收入则为营业上的佣金和其他额外收入,中国买办为外国洋行赚取了高额利润,自己也从中得到了很大收益。

据王韬《瀛壖杂志》记载,上海的买办在交易中,“顷刻间,千金赤手可致”。买办的收入除了供自己的生活消费以外,大部分继续经营买办事业或投资于外资企业,为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服务;也有一小部分投资于中国近代企业,成为我国某些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创办人和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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