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合公司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547页(327字)
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
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合组而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仅就其出资额为限。两合公司同股份两合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其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不分股。
两合公司的业务经营及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都由无限责任股东负责;有限责任股东只管出资和分取红利,但有权查阅公司帐目,业务及财产情况。
有限责任股东不得以信用和劳务为出资,但可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同类营业的行为,其股票转让亦不需全体股东同意。有限责任股东不因其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而退股,其股份可归其继承人承担。
两合公司除一般原因解散外,还可因无限责任股东或有限责任股东的全体退股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