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专卖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860页(329字)
国家以法令规定卷烟的生产和买卖并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垄断经营。
新中国建立后,全国卷烟工业生产统一由轻工业部管理,产品由中国专卖事业总公司统一包销,把卷烟产销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但在产、供、销上存在部门、地区间的矛盾。为加强烟草行业的集中管理,改善市场供应,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又制定并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1983年11月起,国家对烟草施实专卖制度,对产供销,人财物、内贸和外贸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这样,有利于有计划地发展卷烟生产,稳定价格,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烟叶和烟草制品的质量,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社会效益。